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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校二十周年校庆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9 浏览量:

校内各部门: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二十周年校庆活动方案》(西财行知院发〔2023〕39号)精神,学校遵循“隆重、热烈、简朴、务实”的基本工作原则,在全校各部门和全体师生校友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我校建校二十周年校庆取得圆满成功。此次校庆活动回顾了办学历程,总结了学校发展的历史经验;围绕校史校情、办学特色,展示办学成就,育人成果;以庆聚力,以庆促建,砥砺前行,促进发展;加强对外交流,挖掘教育资源,提升学校在社会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校庆委员会、校庆办公室、各校庆工作小组、二级学院(部)及学生团体等,精心设计、扎实推进、广泛发动,付出了辛勤的努力。此次校庆活动表现出师生校友广泛参与、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特点,组织开展的一系列有影响、有特色的学术、文化、纪念等活动,有效激励了师生校友的爱校荣校精神,鼓舞了全体行知人对学校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美好愿望,圆满达成了校庆各项目标。

为激励精神,巩固校庆成果,表彰优秀典型,以建校二十周年校庆为契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庆委员会决定开展建校二十周年校庆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校庆表彰设置集体和个人奖项,分别授予“校庆工作先进集体”“校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各校庆工作小组、二级学院(部)、学生团体等均可申请集体奖项;

3.各校庆工作小组、二级学院(部)均可推荐申报1-3名校庆先进个人候选人。

二、申报程序

1.集体奖项:各单位提炼校庆工作职责的履职情况、所取得的主要成果、主要经验和在校庆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建校二十周年校庆工作优秀集体申报表》(附件1)并报送校庆办公室。

2.个人奖项:各单位根据工作实绩,推荐校庆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建校二十周年校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建校二十周年校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校庆办公室。

三、奖项评审

1.集体奖项由校庆办公室结合各单位校庆工作,对照相关指标,根据开展校庆活动的实际效果,完成初审并提出校庆工作先进集体获奖单位建议名单;个人奖项由校庆办公室完成初审并提出校庆工作先进个人获奖人员建议名单。

2.校庆委员会审定本次校庆评优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于8月25日中午12:00前,将校庆评优表彰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291089241@qq.com,材料纸质版可开学后报行政楼209办公室。

各单位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资料,逾期取消本次校庆评优表彰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校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袁茜旎 联系电话:029-62976812

校庆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